為了進一步規範MPA研究生的教學管理,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根據《蘇州大學研究生課程教學管理實施細則》(蘇大研〔2020〕116号),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MPA研究生須嚴格執行課程出勤制度,因故不能來上課,必須向班主任請假,并由班主任在上課前告知任課老師。每門課缺課(包含請假)累計不能超過該門課程教學次數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超過者本門課程須重修重考。如研究生有找人代替上課或找人代替考試或考查行為的,一經發現,則取消該生所修相應課程的考核資格或考核成績,并給予相應紀律處分,計入誠信檔案,并通報其所在工作單位。
二、MPA教育中心安排專人對每門課進行常規考勤。鼓勵任課老師每次課親自考勤(1次以半天計)或視情況抽查考勤,以确保考勤真實性。
三、MPA研究生上課時間不得玩遊戲、不得看與課程無關的書籍、不得随意接打電話、不得随意進出教室。一旦出現前述情況,視同曠課。MPA研究生在任課老師上課期間進教室,須向老師報告,經老師同意後方可進教室。如需臨時短暫離開教室,同樣須向任課老師報告和經任課老師批準。
四、MPA研究生須準時進入教室上課,如遲到須向任課老師說明原因。MPA研究生不得随意早退,擅自早退視同曠課。如确因不可抗力原因需提前離開,須向任課老師報告,經任課老師同意後方可離開。
五、MPA課程任課老師應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和課表安排的日程授課。如有特殊情況需臨時調課,根據學校文件規定,應由老師本人在系統中填寫“研究生任課老師臨時調課申請”,經學院審批後交研究生院審批,未經批準不能擅自調課。
六、MPA所有課程都必須進行考核。考核分為考試和考查兩種,學位課程原則上采用考試方式,其他課程可采用考查方式,具體由任課老師根據教學實際和課程類型而定。考試可采用開卷或閉卷的形式,考查可采取撰寫論文、調研報告、案例分析報告、課程結束演講等方式。各門課程的考核方式應在教學大綱中明确,并由任課老師在課程開始時通知學生。
七、MPA課程成績采取百分制,由平時分和期末分兩部分按照百分比組成,應綜合考慮出勤率、平時作業的完成質量、課堂讨論、期末成績等因素。其中,學位課程考試成績70分以上(含70分)為合格,學位外語成績75分以上(含75分)為合格;非學位課程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基礎英語免修免考者以90分錄入成績;培養方案中課程外的必修環節可不采用百分制,記“通過”或“不通過”,“通過”者為合格,“不通過”者為不合格。
八、任課老師須在本學期結束前,将課程成績錄入系統,并将紙質成績表和試卷等送MPA教育中心辦公室留存。
九、推進對任課老師的教學測評工作,測評結果由MPA中心反饋給任課老師本人。
十、本規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十一、本管理規定由MPA教育中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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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