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大學實驗教學管理規定
時間: 2017-10-17  作者:   浏覽次數: 1645

蘇州大學實驗教學管理規定

蘇大教〔201214

        實驗教學是本科教學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它既是理論聯系實際的必要途徑,又是理論學習的充實和發展。科學、規範地進行實驗教學,在培養學生動手能力、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實踐創新能力等方面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為了充分認識實驗教學在學校本科人才培養和教學工作中的地位,使理論教學與實驗教學統籌協調發展,進一步規範實驗教學管理,深化實驗教學改革,切實提高實驗教學質量,充分發揮實驗室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實驗教學是指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借助于實驗設備和實驗手段,選擇适當的方法,将預定的實驗對象的某些屬性呈現出來,進而揭示實驗對象本質的過程活動。

第二條 實驗教學是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統一的教學過程,是整個教學工作的重要部分。實驗教學的管理遵循教學管理的共同規律,同時又具有區别于一般教學管理的不同特點。

第三條 實驗教學應貫徹以學生為主體、教師為主導、堅持知識傳授、能力培養、素質教育全面協調發展的實驗教學理念。增強學生獲取知識、運用知識,提高其運用現代科學技術和科學方法探索新知識的能力,達到鞏固理論知識,訓練基本實驗技能,培養創新能力的目的。

第四條 實驗教學管理在分管教學副校長領導下,由教務處具體負責實驗教學管理工作的實施。各學院(部)由分管教學院長具體負責做好本學院(部)實驗教學管理的各項工作。

第五條 實驗教學以實驗課教師為主導,實驗技術人員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教學任務,擔負教書育人的責任。

第六條 加強各級實驗教學中心建設,形成高素質的實驗教學隊伍,建立高效運行的管理機制,以先進的實驗教學理念為指導,積極改革實驗教學的内容、方法與手段,構建新的實驗教學體系,是學校實驗教學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務。涉及實驗教學條件保障的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财務、人事、後勤、保衛等部門各盡其責,為各級實驗教學中心建設共同創造良好的條件。

第二章 實驗教學管理的要求

第七條 各學院(部)應嚴格根據《蘇州大學本科教學手冊》,認真完成各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實驗教學任務。凡有實驗的課程必須要有實驗教學大綱,并制定學期實驗教學進度計劃,實驗課程的安排需進入學校教務管理及排課系統,以便學生進行選課。根據實驗教學計劃和實驗教學大綱的規定,完善實驗指導書、實驗教材等教學資料,安排實驗指導人員,保證實驗教學順利進行。

第八條 各學院(部)要切實做好每學期實驗教學任務的統計工作,教務秘書應于每學期開學後兩周内将本學期的實驗課程具體安排情況(時間、地點、項目内容及指導教師等)經分管教學院長審核簽字後交教務處實踐教學科備案。

第九條 在實驗教學中要努力吸收科學技術的新進展和教學改革的新成果,更新實驗内容,改革教學方法,增加綜合性、設計性實驗比例,開設創新性實驗項目。對于國家級、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其綜合性、設計性實驗的比例不低于30%,創新性實驗的比例不低于20%。實驗教學要不斷提高教學質量,培養學生的實驗能力、一絲不苟的科學态度、理論聯系實際的優良作風以及初步從事科學研究的工作能力。

第十條 各實驗室要創造條件進行實驗室的開放,開展開放式的實驗教學。各國家級、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必須對本科生開放,這不僅是完全學分制教學的需要,也是大學生課外創新性實驗活動的需要。

第三章 實驗教學管理的任務

第十一條 實驗教學的目标管理

    它是指将專業人才培養目标和實驗能力的要求分解到實驗教學計劃、大綱、實驗項目及實驗教材等教學文件中去。

1. 實驗教學在教學計劃中應明确實驗學時。獨立設置的實驗課程在教學計劃中有獨立的課程代碼,未獨立設課的必須規定實驗教學時數。

2. 實驗教學大綱是組織教學的依據。大綱的制定應體現教學改革的精神,實驗項目和内容的選定應與學科技術的發展相适應。精選一定數量的基礎性、驗證性實驗;增加綜合性、設計性實驗;開設創新性實驗,鼓勵引進本學科先進的實驗設備和技術以及将最新科研成果作為實驗教學内容。

    實驗教學大綱應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闡明本門實驗課的教學特點及培養學生實驗能力方面的地位、作用和應達到的基本要求;

 ②明确實驗項目(包括必做和選做,基礎性、綜合性和設計性、創新性)、學時分配,規定每個實驗項目應達到的具體要求;

 ③通過實驗課程教學應達到的目的、要求,驗證和掌握哪些基本理論,訓練哪些儀器設備的操作技能,掌握哪些基本實驗方法和技術以及理論知識與實際應用的結合等内容;

 ④确定實驗教學的考核方式及評分标準等。

    實驗教學大綱應經過學院(部)、教務處審定。大綱中所規定的教學内容在組織教學過程中不得随意變動,如需增減實驗項目、實驗内容、實驗時數必須報教務處審批。

3. 選擇實驗項目的原則是:

 ①符合專業培養目标的基本要求;

 ②既注重基本技能的訓練,又着眼于能力的培養;

 ③項目類型既力求全面,又具有典型性,盡可能增加綜合性、設計性實驗;

 ④合理選取經典性項目與反映現代科技水平的項目;

 ⑤注意前後課程的相互配合,貫徹因材施教;

 ⑥有利于激發學生的實驗興趣;

 ⑦兼顧條件的可能性和投資的可行性;

4. 實驗教材:

        實驗教學均應編寫或選用實驗講義、指導書、操作規範以及制作或選用必要的音像資料等。其内容應包括實驗基本原理、方法、步驟,主要設備的結構原理及使用方法,重要的提示及參考文獻資料等,并力求有新意和特色。

第十二條 實驗教學的過程管理

        它可分為實驗教學前的準備、實驗課教學及實驗報告的編寫三部分。   

(一)實驗教學前的準備

1. 實驗教學文件準備:制定實驗教學大綱,編寫實驗教材,印制統一格式的實驗報告用紙;

2. 實驗物質條件準備:檢查、整理、調試儀器設備;準備材料、試劑、元器件、工具,并保證供電、供水、供氣線路和通風系統暢通;

3. 實驗教學備課:實驗課指導教師和實驗技術人員必須認真備課,明确該次實驗的目的、要求,熟悉實驗原理、方法、步驟及裝置。對于新開出的實驗和初次擔任實驗教學的青年教師和實驗技術人員,必須試講、試做,達到要求後方可向學生開出并參加指導;

4. 學生預習:學生在實驗前必須按照實驗教材的要求進行預習,領會實驗的難點,掌握實驗的原理、方法及裝置,寫出預習報告。

(二)實驗課教學

1. 各門實驗課的教師上第一次實驗課時,必須結合該實驗室的具體要求向學生宣講《學生實驗守則》和實驗室有關規章制度。對違反操作規程者應予教育和指導,對不聽教育和指導的學生,教師有權責令其停止實驗;對違反規章制度者應予批評,對造成事故者或人為丢失或損壞儀器設備者,應追究其責任,并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2. 嚴格考勤,對無故缺席的學生以曠課處理。對因請假缺做實驗的學生,須另行安排時間予以補做;

3. 教師可簡明講解本次實驗的原理、方法、要求和主要儀器設備的原理、結構及使用方法等;

4. 實驗中要培養學生獨立操作、獨立思考。使用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時,指導人員要加強巡回視導,以确保設備的安全使用;

5. 實驗完畢後,學生必須按規定斷電、關水、關氣、整理設備、清掃場地,經指導教師檢查合格後方可離去;

6. 實驗完畢後,實驗指導人員必須填寫當次《實驗室崗位日志》并簽名。

(三)實驗報告的編寫

        實驗報告是學生實驗過程的真實記錄,是學生分析實驗現象、整理實驗數據的總結報告。學生應按規定要求,認真獨立寫出實驗報告;實驗指導教師應重視指導學生實驗報告的撰寫,對學生的實驗報告應認真評閱批改,并按成績評定的有關規定評出成績。凡不合格的、弄虛作假的應要求學生重做實驗或重寫報告。情節嚴重者按考試作弊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實驗教學的質量管理

1. 嚴格實驗教學的考核制度。凡有實驗的課程,都要進行實驗考核,實驗考核包括理論與操作兩部分。實驗理論考核部分,應着重測查學生掌握該課程實驗基本理論、基本原理等情況;實驗操作部分,應着重測查學生的動手能力、知識的實際應用情況。獨立設置的實驗課程均應獨立考試和計成績。未獨立設課的實驗課程的考核成績按占課程總學時的比例記入課程總分,其比例原則上不低于20%

2. 實驗考核不能以實驗報告代替,應由實驗理論考試、操作考試和平時成績(包括預習、實驗報告、實驗态度)三部分組成,并按一定的比例折算成實驗綜合成績。每門實驗課的理論考試試卷與學生實驗課成績記錄,各實驗室均要存檔備查;

3. 各學院(部)應根據學校的安排有計劃的進行實驗課教學質量的評估,以全面評價實驗教學質量。

第十四條 實驗教學的信息管理

收存本課程、本專業實驗教學的文件、教案及實驗報告、實驗教學方面的經驗以及實驗項目、實驗開出率及成績統計資料等,同時還要注意收集國内外本學科科技發展信息、趨勢及實驗教學改革的經驗和動向的資料。為了便于了解各實驗室實驗教學狀況與實施過程,要求每門實驗課程都要填寫《蘇州大學實驗項目卡》,整理成冊。各實驗中心和實驗室要加快實現計算機信息化管理水平,向信息系統化和集成化方向發展,以提高管理工作效率;要注重開發學生網上實驗自學平台,提高實驗教學信息化程度。

第四章 實驗教學管理的職責

第十五條 教務處職責

1. 組織各學院(部)制定各專業實驗教學計劃和實驗教學大綱,審定實驗教學時數及進度的調整,審批實驗課的獨立設置;

2. 督促各學院(部)完成所承擔的實驗教學任務,了解、檢查實驗教學質量;

3. 做好實驗教學管理工作,統計實驗開出情況,組織開展實驗教學内容和方法的改革,以不斷提高實驗教學質量;

4. 完善實驗教學方面的各項規章制度,并督促執行;

5. 組織實驗教學質量的評估工作。

第十六條 學院(部)職責

1. 根據各專業培養目标,組織有關專家制定各專業的實驗教學計劃、大綱,提出對實驗能力培養的具體要求;

2. 各學院(部)分管教學院長應組織相關人員,對各實驗室拟定的各門實驗課的教學計劃、大綱及實驗項目進行督促檢查和審定;将審查同意的實驗教學任務以書面的形式下達到實驗室;

3. 接納、安排本學院(部)所屬實驗室能夠承擔的學院(部)内外的實驗教學任務,聯系落實外學院(部)為本學院(部)開設的實驗課;

4. 各學院(部)分管教學院長應組織相關人員,檢查了解實驗教學情況,聽取師生意見,及時解決實驗教學中存在的問題,并對實驗教學質量的提高全面負責;

5. 各學院(部)應根據社會對人才培養的要求,及時進行實驗教學改革,及時提出實驗室、實驗課程設置的調整意見,總結交流實驗教學經驗,組織實施實驗教學質量評估;

6. 每年930日前向教務處和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呈報上學年度實驗開出情況統計表。

第十七條 實驗室主任職責

1. 協助分管教學院長和教務秘書,落實本實驗室要承擔的實驗教學任務;

2. 根據學校、學院(部)對實驗教學的要求和規定,組織有關人員拟定實驗教學大綱、選定實驗項目、編選實驗教材、制定實驗教學進度、編排實驗教學課表,并對學生課前所具有的實驗能力進行調查,作為組織實驗課程教學的依據之一;

3. 根據學校、學院(部)的有關管理規定,做好實驗教學的目标管理、過程管理、質量和信息管理等各個環節的工作,為實驗教學質量的不斷提高提供有力的保障;

4. 制定本實驗室的各項實驗教學管理規章制度、實驗人員的崗位職責及分工細則,并組織實施和檢查執行情況;

5. 負責拟定實驗室工作人員的培訓提高計劃,參與實驗教學管理的檢查、考核和評比工作。

第十八條 實驗課教師職責

1. 實驗課教學實行實驗教師負責制。實驗教師除履行實驗教學的目标管理、過程管理、質量管理和信息管理中的職責外,還要全面負責本門實驗課的教學,包括推薦自編或選用的實驗教材,編制教學大綱,負責安排考試、考查等工作;

2. 實驗課教師應認真研究教學内容、教學方法,并預先進行實驗,充分了解和掌握儀器設備的技術狀況,預見實驗中可能産生的問題,并提出解決方法,認真寫出規範的實驗教案,首次上崗的實驗指導教師的教案需經實驗室主任審閱;

3. 會同實驗技術人員認真選定實驗項目,編制實驗教學任務書和實驗教學進度表;

4. 實驗課教師在實驗教學管理方面應着重抓好以下幾個環節:

 ①檢查學生的預習情況,提出問題讓學生讨論回答;

 ②簡要講解實驗的原理、方法、注意點及重點儀器設備的使用;

 ③随時檢查、指導學生的操作技術,對不符合要求的操作進行必要的糾正;

 ④督促檢查學生進行安全實驗和文明實驗;

 ⑤填寫《實驗教學日志》;

5. 認真批改實驗報告并及時反饋給學生;

6. 實驗課教師應積極協助實驗技術人員作好實驗的各項準備工作,在實驗技術人員的密切配合下,共同完成實驗教學任務;

7. 積極參與實驗室的開放工作,并對學生作一些理論及實踐教學方法的指導。

第十九條 實驗技術人員職責

1. 根據實驗教學課表的安排,做好實驗教學前一切準備工作,包括儀器設備的檢修、調試,器材、藥品的準備,各種技術條件的保障等,保證按時保質開出實驗;

2. 實驗技術人員應參加實驗教學活動,根據實驗課教師的要求預做實驗,以掌握和熟悉實驗教學的要求;

3. 實驗技術人員應在學生實驗時,作必要的巡回視導,解答學生的疑難,解決儀器設備、器材方面出現的問題;

4. 實驗結束後,實驗技術人員要督促學生整理好實驗現場,檢查儀器設備是否完好,以保持實驗室的文明、整潔,并及時收回借出的工具、器材等;

5. 實驗技術人員要和實驗課教師密切合作,開展實驗教學的研究,革新實驗内容與實驗技術,改進教學方法;

6. 實驗技術人員必須填好《實驗室崗位日志》,以便于管理和自查。

7. 實驗技術人員應做好所管實驗室實驗教學檔案的歸檔工作;

第五章 實驗教學研究

第二十條 各實驗室要定期開展實驗教學研究活動,至少每月一次,研讨實驗教學内容的改革、教學方法的改進、教學手段的更新等。要組織教師進行新實驗的設計,開設培養學生綜合能力和創新能力的綜合性和設計性及創新性實驗。

第二十一條 各實驗室要積極開展實驗教學研究,了解并掌握本學科實驗領域國内外的實驗技術動态。在實驗理論、方法、技術、實驗教學體系、實驗教學管理、學生綜合能力培養、實驗教學質量評估等方面開展探索與研究;認真開展自制實驗儀器工作,重視新型實驗儀器設備的功能開發;鼓勵各實驗室自主開發計算機輔助實驗系統;組織實驗教材和實驗技術著作的編寫,撰寫高質量實驗教學研究論文。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蘇州大學實驗教學管理規定》(蘇大教[2006]103号)同時廢止。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實驗課程的排課及安排表的上報

實驗課程的排課應與理論課程同時進行,且應排入教學管理系統中供學生進行選課。但由于目前的教學管理系統中尚未将實驗室納入教室資源中,也無法将具體的實驗項目列入系統,所以實驗課程的的具體安排情況(地點、内容及指導教師等)目前無法在教學管理系統中全部顯示,學院(部)教務秘書應于開學後兩周内将本學期的實驗課程具體安排情況經教學院長審核簽字後交教務處實踐教學科備案。


發布時間:2013-07-10 19:53

最新修改:2013-07-10 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