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烈祝賀我院金太軍教授省社科基金項目中期成果入選省社科基金成果專刊
時間: 2014-03-19  作者: 伟德国际1949官方网站  浏覽次數: 1992

 

  我院金太軍教授承擔的省社科基金項目“加快推進社會體制改革研究”,其中期成果《當前形勢下創新社會治理的問題與對策研究》在省社科基金成果專刊2014年第5期上刊登,據悉這是我校第一次入選江蘇省成果要報。

  社科成果專刊主要是省社科基金應用類項目研究成果的具體體現,緻力于服務黨和政府決策的内部參閱刊物,圍繞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态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中的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着重反映那些對決策有重要參考價值、對實踐有重要指導意義的應用研究成果,其重要價值在于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借鑒,進一步推動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轉化應用,更好地發揮哲學社會科學界的思想庫和智囊團作用。

  現将全文轉載如下:

 
當前形勢下創新社會治理的問題與對策研究
 

 
摘要: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是社會和諧穩定與可持續發展的體制保障。當前我國社會治理體制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在社會治理體制改革各主體之間,政府、市場和社會之間,社會體制與政治體制、經濟體制、文化體制之間,法治保障與社會治理體制組成系統之間的關系還不夠協調,尚未形成優勢互補、有效銜接的合力。為切實改善這種狀況,建議抓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深化黨委領導職能,完善頂層設計;二是轉變政府職能,強化法治;三是推進社區建設,培育社會組織;四是發揮市場主體作用,培育發展社會企業。
 
  蘇州大學金太軍教授承擔省社科基金項目“加快推進社會體制改革研究 ”, 緊密圍繞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客觀分析社會治理體制存在的主要問題的基礎上,對管理手段、應對措施提出對策建議。

  一、當前社會治理體制中存在的“四種割裂”
  
  改革開放以來,各級政府相應開展了一系列社會治理體制的改革創新,取得了可喜的成就。然而,仍然無法擺脫傳統社會治理體制的慣性束縛,難以有效契合經濟、政治和社會的動态發展,解決曆史累積問題尚欠功力,解決新問題更顯力不從心。從社會治理體制改革的實踐邏輯來看,具體表現在四個“割裂”上。
  第一,割裂了社會治理體制改革各主體之間的關系。社會治理體制改革是一個包括黨委、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公民個人等多元主體的良性互動過程,改革的目标在于建構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衆參與、法治保障的“多元協作式”社會治理體制。當前的社會治理體制改革主要是政府在操作和實施,社會主體嚴重缺位,社會協同力量不足,公衆缺乏共同的價值觀與統一認識,政策性指令難以内化為公衆具體行動上,這将導緻了“治标不治本”、“按下葫蘆浮起瓢”等諸多問題。
  第二,割裂了黨委、政府、市場和社會之間的關系。從社會治理的視角看,政府提供了基礎性的政策保障與智力支持,市場則凝聚了必要的資源和力量,而社會作為社會治理體制改革的場域,對改革的成效擁有最終的評判權。然而,當前地方黨委與政府在推行社會治理體制改革的過程中還不能很好地整合政府、市場與社會之間的力量,無法形成改革的“合力”,也就未能成分發揮社會治理的“正能量”。
  第三,割裂了社會體制與政治體制、經濟體制、文化體制之間的關系。當前各級政府在社會治理體制改革中卻無法将社會體制、政治體制、經濟體制與文化體制放在同一層面上進行比較、研判和協同推進。顯然,離開了系統性思維判斷,缺乏整體性系統支撐的社會治理體制改革必然會使政策制定帶有較大的臨時性、應景式和随意性,當改革向縱深方向推進時,便“手忙腳亂”,“顧此失彼”。
  第四,割裂了法治保障與社會治理體制組成系統之間的關系。以法治建設為根本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其根本在于将法治滲透于包括社會運行體制、社會組織體制、社會保障體制等在内的社會治理體制整體系統内,通過系統的法治建設與規章制定,促成社會治理的有序推進。當前的社會治理,也包括社會治理體制改革都強調法制的宏觀指導作用,卻忽略了操作層面上的微觀監管機制,導緻法治保障隻能停留于政策層面,而無法“腳踏實地”地發揮作用。
 
  二、推進江蘇社會治理體制改革創新的“四項建議”
  當前,江蘇正處在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時期,也是各種社會矛盾的凸顯期,社會治理的壓力巨大,相應的社會治理體制改革的緊迫感日益顯現。基于此,我們建議着力在以下四個方面狠下功夫:
  1.深化黨委領導職能,完善頂層設計,建立健全社會治理體制改革的統一戰線。深化基層黨委“總攬全局”的領導作用,把握基本方向,明确基本要求,建立社會治理體制改革統一戰線。應做到三個“着眼于”:第一,着眼于我省社會治理體制改革的基本現狀和發展趨勢,樹立具有高度現實性和前瞻性的改革思路;第二,着眼于政府、市場與社會的各自優勢與互補性,高度重視多元主體的協同力量;第三,着眼于社會治理體制改革與政治體制改革、經濟體制改革、文化體制改制的内在統一關系,統一思考,共進共榮。
  2.轉變政府職能,強化法治,打造社會治理體制改革的責任主體。政府自身的改革是社會治理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改革成效間接決定整個社會治理體制改革的成效;同時,社會治理體制改革的深入推進需要政府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我省各級政府應以政府規劃引導社會經濟發展、實現以項目管理為主的微觀管理向宏觀管理轉變,全面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在推進政府機構改革、财政體制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行綜合行政執法、實現機構和編制的法定化、事業單位改革和政務公開。
  3.推進社區建設,培育社會組織,夯實社會治理體制改革的平台與基礎。社會是社會治理體制改革的承載主體,應着力推進社會建設,凝聚社會力量,構建現代社會結構和社會形态,具體應從推進社區建設和培育社會組織兩個方面入手。一是推進社區建設,構建完備的社區管理與運行體制,彙聚社區民意民求,凝聚社區共力合力。南京市建邺區從創新體制機制入手,對社區建設和管理工作開展了一系列探索和實踐,确立了“資源向下,民主向前,民心向上”的理念,堅持“三化一優先”原則,在基層黨建、社區管理、安全穩定、民生改善以至區域發展等領域都呈現出明顯的成效。當前“建邺模式”已在全國得到宣傳和推廣。二是按照“依法、公平、平等、競争”原則,鼓勵和規範發展各類社會組織。這方面南京與蘇州已經積累了不少成功的經驗,有值得推廣的價值。南京市把推進社區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工作的創新與發展作為構建和諧社區的一項基礎性工程,在全國首創“兩級登記、兩級備案”的社區社會組織管理體制,制定了一系列培育發展的扶持政策,極大地促進了南京社區社會組織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提升了社區社會組織的社區服務水平,提升了社區自治能力,促進了和諧社區構建。2011年3月成立的張家港市公益組織培育中心在機構注冊、項目策劃、組織發展等方面提供支持服務,進一步加強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培育力度,優化社會組織“孵化”機制。
  4.發揮市場主體作用,培育發展社會企業,構築社會治理體制改革的生力軍。在市場經濟日益加速發展的今天,要充分發揮企業在社會治理中的主體角色和功能,一方面,通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實現市場對企業主體和員工主體的自我管理,構建市場内的“有序單元”,例如揚州市通過政府引導、自主辦會、強化職能等措施,積極探索與經濟發展相适應的行業協會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發展模式;另一方面,參考企業的經營模式因地制宜培育社會(社區)企業,以社區為法人主體和管理主體,通過企業盈利部分實現企業持續發展、社區有序治理和社會愛心公益的多赢局面,一些地區依托社區成立的“愛心超市”已經具備了社會企業的雛形,政府應該準确定位、有效引導,使其成為“多元協作式”社會治理格局中的積極力量。
  另外,社會治理體制改革創新的有機推進與縱深發展,還需要積極探尋操作層面的實施路徑,深入剖析社會治理體制的内在運行邏輯與微觀組成部分,做到有的放矢、有序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