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大學本科強化班培養和管理工作條例(試行)
時間: 2015-01-20  作者: 伟德国际1949官方网站  浏覽次數: 1942

            蘇州大學本科強化班培養和管理工作條例(試行)

 蘇大教〔201020

       為更好的貫徹實施因材施教,學校堅持以學生為本厚基礎、強實踐、重創新的人才培養理念,在自主選拔錄取的學生中組建強化班進行強化培養。為加強和規範強化班培養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條例。

一、班級組建

       按類别分别設文科強化班和理科強化班,由教務處、招生辦公室共同制定強化班招生計劃,參加自主選拔錄取的學生按專業類别自願選擇進入強化班學習,一旦确認後,文、理科不可調整。

二、培養模式

1.強化班學生第一、二學年隻按文、理分類,不分專業,待二年級後按學校的相關規定選擇專業并進入相應的學院(部)學習,專業确認在第四學期完成。

2.強化班前兩年執行單獨的人才培養方案,課程設置在整體上進行優化,文科班重點強化英語、計算機以及文科學科群相關基礎知識,理科班重點強化英語、計算機、數學以及自然科學相關基礎知識。

3.學生在專業分流前除需完成前兩年人才培養方案中規定的所有課程,還必須修讀拟分流至專業的一門必修課程(專業與課程對照表入學後公布),必修課程成績70分以上(含70分),在第四學期最終确認分流專業(見附件1:《文、理科強化班分流專業目錄》);鼓勵學生同時選讀多個專業必修課程,若考核通過,其餘課程學分可充抵全校性任意選修課程學分。

4.學生畢業要求的總學分按所屬專業培養方案規定執行,前兩年所學課程學分計入總學分,從第三學年起進入相關專業學習,修讀專業必修課程及選修課程,并達到專業培養方案中規定的其它要求。

5.強化班實行全學程學分制管理并實行導師制,根據學生人數,每班配備導師若幹人,給予學生關于選課、選專業、學習内容及方法等方面的指導。

三、管理規定

1.學生單獨組班,文科強化班挂靠法學院、理科強化班挂靠數學科學學院。學生的日常管理由所挂靠學院負責。

2.第三學年分流後,原行政班建制保留,學生的教學管理由專業所在學院(部)具體負責。

3.學校成立強化班教學指導小組,負責培養方案的制訂與實施,學生專業分流的指導等工作。

4.學生的學位授予、學籍管理等規定均按照學校的學位授予、學籍管理等相關條例執行。

四、優惠政策

1.強化班培養方案中前兩年的課程單獨授課,學校将組織學術水平高、教學經驗豐富的教師承擔教學工作,提供較好的教學條件。

2.學生免試推薦研究生指标單列(參照國家基地班政策執行),但需符合蘇州大學免試推薦相關條件。

3.學生獎學金參照國家基地班的評獎辦法執行。

4.學生在借閱圖書資料方面享受研究生待遇。

5.學生優先參加各類培訓和競賽等。

五、經費管理

1.學校對強化班按學生人數下撥專項補助經費,2500//年,前兩年經費由所挂靠學院統一管理,後兩年經費由學生分流後的學院(部)統一管理。

2.經費使用原則:強化班學生補助經費實行單獨立賬,專款專用,不得挪用或轉做它用。

3.經費使用範圍:該經費主要用于學生的教學科研活動。主要範圍為:圖書資料購置、打印、複印費,教研會議會務差旅費,學生參加各類研究項目費用,社會調查經費,實驗材料費等與學生培養相關的費用。

六、退出機制

1.學生在強化班學習兩年期間若課程成績不合格無法繼續強化班的學習,或所修讀的拟選專業的一門必修課程成績不合格,則退出強化班學習,學生按學校規定的專業分流至普通班級學習(見附件2:《文、理科強化班提前分流專業目錄》)。

2.學生分流至相關專業後原不合格課程必須在專業通識教育平台中選擇相應課程學習,同時須完成專業培養方案中所規定的其它要求。

3.無法正常完成強化班學習的學生不再享受強化班學生所享受的優惠政策。

七、其它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