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更多的優秀考生報考我校,并為其成才提供更好條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如下獎勵辦法及相關配套措施:
一、校長特别獎
1、獎勵對象:德、智、體全面發展,江蘇省考生的投檔分在全省理科排名一千五百名、文科排名五百名以内且兩門選測科目等級不低于2A,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在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科類排名前千分之二以内(含千分之二),報考我校且被我校錄取的優秀本科新生,我校授予其優秀新生校長特别獎。
2、獎勵辦法:(1)對獲得優秀新生校長特别獎者(以下簡稱獲獎新生),我校提供每人最高5萬元人民币的獎勵金,以幫助其完成學業。(2)獎勵金分年度發放,用于支付在我校學習期間學費、住宿費、基本生活費等。其中第一學年經核準高考成績排名後即予發放2萬元,第二、三、四學年由蘇州大學學生工作處參考在校學習成績予以發放:排名不低于本專業前20%、且沒有學生紀律處分者,方可獲取每學年1萬元。
3、相關配套措施:為更好地幫助和指導獲獎新生的學業發展,自其一年級開始,我校教務部及獲獎新生所在學院(部)将共同遴選專業骨幹教師擔任其學習導師;獲獎新生在校圖書館借書享有研究生待遇;在選派出國(境)學習及推薦免試研究生等方面,在同等情況下予以優先考慮。
二、優秀獎
1、獎勵對象:德、智、體全面發展,江蘇省考生的投檔分在全省理科排名三千名、文科排名一千名以内且兩門選測科目等級不低于2A,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在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科類排名前千分之三以内(含千分之三),報考我校且被我校錄取的優秀本科新生,我校授予其新生優秀獎。
2、獎勵辦法:(1)對獲得新生優秀獎者,我校提供每人最高2萬元人民币的獎勵金,以幫助其完成學業。(2)獎勵金分年度支付,用于在我校學習期間學費、住宿費、基本生活費等。其中第一學年經核準高考成績後即予發放0.8萬元,第二、三、四學年由蘇州大學學生工作處參考在校學習成績予以發放:排名不低于本專業前20%、且沒有學生紀律處分者,方可獲取每學年0.4萬元。
三、其他說明
1、以上獎勵主要針對我校普通類專業本科一批(重點本科批)。
2、以上獎勵獲得者采用傳統志願填報方式的必須第一志願報考我校,采用平行志願必須第一順序志願填報我校。
3、校長特别獎、優秀獎獲得者名額不受限制。
4、以上獎勵不可兼得。